【导语】:在湘潭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受理条件分为异地转入和异地转出,详细见正文!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分为异地转入和异地转出两种情况,根据情况不同,受理条件也不同,如下:
一、异地转入:
1、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后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2、职工调动工作的,在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二、异地转出:
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封存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异地转出,工作调动的无需封存6个月(含)以上。
三、其他信息: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是公共服务事项,是即办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湘潭公积金缴费比例以及提取/贷款额度或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