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湘潭市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的条件、材料、办理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详见正文!
在湘潭市,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1、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2、每月1-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办理。
3、借款人可使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结清贷款。
4、客户使用自筹资金还款的,需将自筹资金汇集于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还贷账户内。
5、以配偶名义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婚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需由住房公积金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由配偶代办。
二、所需材料(原件)
1、借款人身份证
2、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代办需提供)
3、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的:零资料。
4、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的:需公积金缴存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签字确认
5、用储蓄存款结清贷款的,需提前在代扣还款卡中存足还款所需金额,且需还款卡所属人持身份证和代扣还款卡到公积金中心柜台签字确认(用谁的钱需要谁本人签字确认。即:用张三的公积金张三本人需签字确认,用李四卡里的钱李四本人需签字确认)。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5-B118;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一楼5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2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3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网上办理:下载手机公积金APP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2、审核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3、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审批是否通过
六、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七、注意事项
1、非湘潭市公积金或公积金已冻结,不能对冲还贷。
2、贷款结清(含已偿还代偿款项)后5-7个工作日,注销抵押。
3、贷款出现逾期的,需先还清逾期,才能再结清。
八、常见问题
问: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
(一)第一期已正常还款,非最后一期还款,且未存在当期逾期。
(二)以下三种情况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1、仅用主借款人湘潭市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
2、仅用配偶湘潭市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
3、同时用主借款人湘潭市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储蓄存款结清贷款。
(三)如为贴息贷款,请按贴息贷款承办银行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湘潭公积金缴费比例以及提取/贷款额度或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