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湘潭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启封业务时,需要的条件、资料、办理地点、时间等信息,详见正文!
在湘潭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具体指南如下:
一、受理条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缴存的,单位在办理当月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同时办理账户启封手续。
管理中心应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将封存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为正常缴存状态。
二、所需资料(原件)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注:材料范本可自行到官方网站下载。链接: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serviceguideck.jsp?approve_id=C96BF862D2A1F741E053681515AC6A22&type=xndtbm&dghy=&cscjwt=&org_id=&areacode=430301000000&org_id=)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9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3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4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1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1、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2、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按申请材料审批标准执行
3、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4、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5、结果送达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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