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无房户(申请人和家庭直系亲属没有独立产权住房)或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线标准,即低于我市城市居民上年度末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
3、未享受过湘建房[2008]460号第三十条所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住房状况证明
申请流程
1、实行两级审核和公示准入制度。
2、符合准入条件家庭向户口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购买申请,如实填写购买申请表,并附相关办理资料,由所在城市区政府审核、公示。
3、第一次审核、公示无异议,报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核,并将申请购买人名单、家庭成员收入、现住房情况等在《湘潭日报》或政府网站公示5天。
4、对经两级审核和公示后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不实的,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入家庭。
5、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认定的准入时间,即为准入家庭轮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起始时间。
6、轮候中的准入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资产等情况有改变,发现有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其购房资格。
7、准入家庭在轮候期间,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资产等情况发生好转,不属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应当如实报告并及时退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湘潭市岳塘街道办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北路17号
电话:0731-58521746
湘潭市中洲路街道办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中洲路
电话:0731-58631424
湘潭市广场街道办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55号
电话:0731-5828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