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湘潭市初升高分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直升生、指标生、自主与常规招生,详见下文。
一、普通高中
1. 直升生招生。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可以招收对应初中学校(初中部)毕业生总数10%以内的学生作为直升生。
2. 指标生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必须将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3. 自主招生。经市教育局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小语种以及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方案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参加了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经市教育局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0%。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校可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招收1个创新班,招生计划45人以内。
湘潭县一中继续面向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永州、娄底7个市招收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学生50名。
4. 常规招生。按直升生、指标生、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录取后,其余学生按常规招生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专业及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统一发布。
开辟线上线下多形式结合的招生政策、学校简介、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宣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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